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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单位资质许可
日期:2015-08-06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项目名称:

气瓶充装单位资质许可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项目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法》;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申请条件:

1.具有法定资格;
2.
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3.
有与气瓶充装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

4.
有与充装介质种类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安全设施和一定的充装介质储存(生产)能力和有足够数量的自由产权气瓶(车用气瓶除外);

5.
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紧急处理措施,并且能够有效运转和执行;

6.
充装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

7.
能够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指导、提供服务。

申请材料:

1.《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一式三份);
2.
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部门同意办理营业执照的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政府规划、消防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复查需提供建立时消防批准文件和近1年内的消防意见书)
 
4.
《气瓶使用登记表》;

5.
申请单位的质量管理手册。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特设科审查(鉴定评审整改合格之后)→局分管领导审批→制证→窗口送达

法定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

12个工作日(不含特别时限1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质监局窗口

受理地址:

黄石市黄石港区延安路28号(湖北银行旁)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方式:

0714-6511217

 

[来源: 质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