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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
日期:2015-08-06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

项目类型:

公共服务

项目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法》

申请条件:

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相应管理的规定执行。

申请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一式4份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或代码证;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不需要);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5.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及或型式试验合格证等;
6.电梯安装时,由非制造单位实施安装的,需提供制造单位的安装委托书及相关合同;
7.产品购销合同及安装合同;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9.施工方案。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特设科备案(选择开通特种设备监管平台账号网上进行告知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质监局窗口

受理地址:

黄石市黄石港区延安路28号(湖北银行旁)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方式:

0714-6511217

[来源: 质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