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企业通道
计量标准考核
日期:2015-08-06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新建)

项目名称: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新建)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6

申请条件:

1.计量标准设备配套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并经主持考核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2.
具有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所;

3.
计量检定人员应取得所从事的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证件;
4.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计量标准的保存、维护、使用制度,周期检定制度和技术规范;

5.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完整正确;

6.
《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齐全;

7.
《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齐全。

申请材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2份)和电子版;
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1份);

3.
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1份);

4.
计量标准测量稳定性考核记录(1份);

5.
计量标准器具及配套计量设备有效检定或者校准证书(1套);

6.
符合开展检定/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校准证书(1套)。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计量科组织进行资料初审,合格后组织进行书面函审或现场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按计量标准性质发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办理期限:

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15个工作日  (不含特别时限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质监局窗口

受理地址:

黄石市黄石港区延安路28号(湖北银行旁)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方式:

0714-6511217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

项目名称: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6

申请条件:

1.计量标准设备配套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并经主持考核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2.
具有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所;

3.
计量检定人员应取得所从事的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证件;

4.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计量标准的保存、维护、使用制度,周期检定制度和技术规范;

5.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完整正确;

6.
《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齐全;

7.
《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齐全。

申请材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2份)和电子版;
2.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1份);

3.
计量标准器具及配套计量设备有效检定或者校准证书(1份);

4.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1份);

5.
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校准的原始记录和检定/校准证书(1套);

6.
计量标准测量稳定性考核记录;

7.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计量科组织进行资料初审,合格后组织进行书面函审或现场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按计量标准性质发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办理期限:

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15个工作日  (不含特别时限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质监局窗口

受理地址:

黄石市黄石港区延安路28号(湖北银行旁)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方式:

0714-6511217

[来源: 质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