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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
日期:2015-08-06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项目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法》;
各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许可规则。

申请条件:

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申请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
2.
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

3.
持证技术、作业人员资质(按许可规则响应级别要求)

4.复查、增项、升级需要提供原许可证复印件,并填写申请书中“近几年工作情况”一页的四年工作业绩
5.
若无损检测外协,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外协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复印件;
6.
申请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单位,需提供电梯制造单位出具的合同委托或书面授权文件原件;

7.申请电梯改造者需有相应级别的样梯(参数见许可规则);

8.申请起重机械改造者需已取得制造许可证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特设科审查(鉴定评审整改合格之后)→局分管领导审批→制证→窗口送达

法定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

12个工作日(不含特别时限1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质监局窗口

受理地址:

黄石市黄石港区延安路28号(湖北银行旁)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方式:

0714-65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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