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 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
(二)负责全市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湖北省质量兴省战略;承担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推进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及管理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依法查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四)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地方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落实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指导用能单位依法自主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六)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等认证相关活动;管理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的评审和认可工作,依法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进行考核授权、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七)承担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职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八)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反标准、计量、质量、节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纤维质量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九)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管理和指导系统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布局和能力建设规划。
(十)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部队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统一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财务计划、固定资产、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宣传及信息工作;负责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工作;指导挂靠协会、学会工作。
(十二)承担市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质量大会精神,按照“紧盯一个目标、强化两个保障、夯实三个基础、落实四项措施、实现五个提升”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做好质监各项工作,实现工作水平争创一流、工作成绩迈上新台阶。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根据2016年省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经省人大审议批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下达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黄石市质监系统(含县市区及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预算情况如下:
1、收入预算:财政批复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市本级)总额5571.55万元,其他收入303.15万,上年结余资金1984.57万。
2、支出预算:财政批复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7542.97万元。
3、结转下年:13.15万元。
(二)预算收支表
详见附件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201类):
17 款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反映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方面的支出。
01 项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02 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03 项 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04 项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和业务管理:反映检验检疫系统的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事务支出,如出入境商品检验监管、人员卫生检疫监管、动植物检疫监管及进出口食品安全检验检疫监管等。
05 项 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支持:反映为检验检疫系统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完善和提高技术手段以及技术保障能力等技术支持事务的支出。
06 项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07 项 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用于补充、更新、完善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等技术支持事务的支出。
08 项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反映认证认可业务活动支出。
09 项 标准化管理:反映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10 项 信息化建设:反映质检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如金质工程、大通关工程的支出。
50 项 事业运行:反映除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99 项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用表 W02016030735024060294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