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质监局接受履职尽责
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编者按:黄石市共有铝型材生产企业23家,黄石城区3家、大冶市20家,主要分布在大冶市经济开发区和还地桥镇,目前在全国铝型材产业规模居全国五六位。近年来,随着建材行业市场低迷、大冶市铝型材企业扩张式的发展,全市铝型材行业的产品质量问题越来越突出。 2015年12月,省局局长王兴於同志、黄石市局局长柯尊强同志对省质监局监督处和黄石市质监局联合提交的铝型材质量提升工作调研报告,分别作出重要批示。2016年全省质监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两地质监部门结合履职尽责工作要求和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积极联动迅速开展铝型材产品质量整治与提升工作。
黄石大冶两地联动迅速开展
铝型材产品质量整治与提升工作
2015年12月10日,省质监局监督处处长韩玉明一行对大冶市铝型材产业质量提升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后,向省局领导作了专题汇报。省局局长王兴於作出重要批示:“请黄石市局商大冶市政府启动专项质量提升行动”。12月28日,黄石市质监局局长柯尊强批示:“请大冶市局尽快与市政府汇报,积极主动开展质量提升工作。市局监督科要全面加强指导,务求取得实效。”
2015年12月30日、2016年3月11日,黄石市局针对黄石大冶铝型材产业集群铝型材产品质量状况向大冶市质监局相继发出两份督办函,要求立即向大冶市委、市政府汇报,尽快启动辖区铝型材行业质量提升工作,加大整治规范力度,以防止出现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事件,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2016年4月20日上午,铝型材产品质量整治与提升工作会议在大冶市质监局顺利召开。大冶市18家铝型材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大冶市政府副市长肖绪华、黄石市质监局副局长刘家文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传达了省质监局局长王兴於对大冶铝型材行业质量提升的重要批示,宣读了《大冶市铝型材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布置了大冶2016年铝型材产品标识标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参与企业签订了《大冶市铝型材产生产企业质量承诺书》,两家铝型材生产企业代表就本次质量整治和提升工作进行了典型发言,承诺坚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和提升。大冶市局局长熊宣明对本次铝型材产品质量整治和提升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方向、目标及措施。
黄石市质监局副局长刘家文对大冶铝型材行业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要求质监部门要履职尽责,做好服务,要求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合法生产、经营。
大冶市政府副市长肖绪华对本次质量提升与整治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明确目标;二是深入整治,提升质量;三是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四是服务企业,履职尽责;五是属地管理,协同监管;六是严格执法,确保效果。
【铝型材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摘要】
基本原则:规范有序、扶优扶强、优化结构、创新驱动。
工作任务:开展服务企业活动,提升核心竞争力。监管部门进一步深入评估铝型材产品质量状况;引导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开展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培训;抓龙头重点企业创造优质名牌产品;扶持中小企业积极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排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推行产品质量生产企业自我声明制度;建立质量问题约谈机制;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夯实质量发展基础,筑牢质量安全防线。实施标准引领提升;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严格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严格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质量信用社会评价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强上下级监管沟通。
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宣传力度。
【铝型材产品标识标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摘要】
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铝型材产品标识标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的行为,逐步规范生产企业产品的标识标注。
工作任务: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整改阶段(2016年4月15日-6月30日)。明确可用标准并进行规范;制定标识样板供企业参考;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签订质量诚信承诺书;监督检查整改。专项执法查处阶段(2016年7月1日-9月30日)。专项执法查处;加大处罚力度。
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实效;强化责任追究;严格信息报送。